学会介绍
第二章 业务范围
来源: | 作者:weishangmeng | 发布时间: 2020-06-07 | 900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六条  本学会的业务范围:

(一)通过技术交流、培训、人才互访、联合研发等方式,推进光电网学会建设。

(二)通过在学会成员之间建立知识产权优先、优惠共享及专利技术许可优先机制,推进池学会建设。

(三)根据行业和市场工作需求,加强分工与协调,起草制定光电缆光电网和相关配套产品标准,推进标准化学会建设。

(四)疏通和建立业界的资金渠道,推进光电缆光电网投资渠道建设。

(五)  促进国内外相关企业间的生产与销售合作,推进

光电缆光电网市场联盟建设。

(六)建立全球性的光电网产业人才招聘渠道,推进光电网人才建设。

(七)政产学研用相结合,通过学会共同搭建技术和经营平台,有效推动光电缆光电网产业项目落地实施。

(八)为国家光电缆光电网产业的发展和政府有关政策的制订以及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决策参考。

第七条 本学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学会,成为本学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学会章程;

(二)     自愿加入本学会;

(三)     从事或关心、支持科普志愿服务事业;

(四)     专业性或地方性科普志愿组织及其他有影响力的组织或单位;

(五)     积极从事科普志愿服务工作,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对科普志愿服务事业有一定贡献的个人。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机构审查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学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获得本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向本学会推荐会员;

(七)请求本学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学会的章程,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学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

(三)积极参加本学会组织的活动,认真完成本学会安排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学会反映情况,提供建议。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