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度推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第二批项目申报评审的通知
来源: | 作者:bdxuehui | 发布时间: 2020-11-13 | 1399 次浏览 | 分享到:

科协普函综字(2020)23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年)》,打造普惠创新、全面动员、全民参与的社会化科普大格局,中国科协科普部2020年继续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项目,部分重点任务通过申报评审方式遴选确定承担单位。现将第二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企业和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工作,在科技工作者中具有广泛号召力,与科普机构有广泛联系。

二、项目设置

(一)“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评价项目(项目编号:2020qmkxsz-08)

项目内容:按照《中国科协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对“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由专项转移支付转变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之后各省情况进行评价。制定《“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评价指标体系》,在梳理、汇总各省实施总结自评报告和基础数据、实地调研等基础上,形成《2019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工作评价报告》和《2017-2019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工作评价报告》。2019年评价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厘清各省实施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包括各省科协会同财政部门研究部署,加强顶层设计等情况;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申报评审或资金分配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情况;项目及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考核评价情况等;二是总结项目在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三是凝练典型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2017-2019年评价报告除对上述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外,应系统分析三年来实施机制、成效、存在问题等的变化情况及原因,提出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转型升级的意见与建议。

经费额度:30万元

项目周期:2020年8月底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项目评价经验、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和分析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应对基层科普工作有一定的了解,且能够与中国科协调研组赴全国部分省市区开展实地调研;评价报告应数据详实、文字精炼,所用的统计指标和分析方法应科学、合理、全面反映“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价结果具有时效性和实用性,能满足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在了解现状、制定政策、编制计划、经营管理、科研教学等方面的实际需要。

联 系 人:李  昂  李  亮

联系电话:(010)68526217

(二)2015-2019年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实施情况综合评估(项目编号:2020qmkxsz-09)

项目内容:对2015-2019年(特别是2019年)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实施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1.结合大数据分析和实地调研,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评估方法,全面系统总结和评估2015-2019年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取得的成效和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的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客观分析科技馆免费开放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系统梳理各地科技馆免费开放相关政策制定情况,考察评估省级统筹免费开放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以及对中国科协相关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分区分类评价不同区域和条件的免费开放科技馆,分别总结免费开放工作优秀经验和做法,提出进一步提升免费开放实施效果的工作方向和措施建议。

3.按照综合评估实际情况,结合各馆免开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共科普服务效果等,分区分类对各地免费开放科技馆进行分类分级排序,建立健全符合公共科普事业发展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经费测算指标体系,研究提出促进形成事业发展和经费动态增长长效机制的政策建议和实施措施。

4.面向新时代公共科普事业发展特别是科普场馆发展,研究我国科技馆事业发展趋势,结合免费开放实施综合评估,提出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工作的“十四五”规划建议。

经费额度:30万元

项目周期: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初稿;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我国科普领域整体情况及科技馆免费开放工作,具备较强的科技科普政策研究和科技类项目评估经验。项目负责人近年主持过科普领域相关评估项目,研究成果在科普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联系人:辛尤隆  温 超

联系电话:(010)68583739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已获得中国科协其它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同一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个,一经受理不再调整。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科普部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

(二)本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委托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申报材料为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通知通告”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同步报送qmks2020@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项目编号:2020qmkxsz-XX)。

(三)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网站公布。

(四)各入选子项目承担单位与中国科协科普部签订合同,经费由中国科协科普部按年度拨付承担单位。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3.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科普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科普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科普部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联系方式: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李  佩  刘明月

联系电话:15011390833   18810699947

电子信箱:qmks2020@163.com

中国科协科普部:赵鑫媛  李伟元

联系电话:010-68571887

附件: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