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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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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ishang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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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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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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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本学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学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学会终止前,须在河北省科协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学会经民政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河北省科协和民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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